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小额采购费用是否可以使用白条入账需结合以下条件进行判断:
1. 确认交易是否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
- 若对方为增值税纳税人:必须取得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 若对方为个人且交易金额未超过增值税起征点:企业可凭收款凭证、内部凭证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 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处理方式:
- 对方为公司:可使用财务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等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依据。
- 对方为个人:企业可使用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依据。
3. 小额标准参考:
- 按月纳税: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
- 按次纳税:每次(日)销售额不超过300-500元(具体以各省规定为准)。
注意事项:
- 即使符合上述小额标准,也必须确保交易真实、合法且与企业经营相关。
- 内部凭证需符合国家会计法规要求,并妥善保存合同、支付凭证等资料以备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