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务局为帮助因财政困难而无法按时缴税的企业及个人,提供了分期缴税附加费豁免的措施。此政策旨在减轻纳税人的经济负担,同时确保税务管理的正常运作。
适用对象
- 企业及个人纳税人:包括薪俸税、利得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的纳税人。
- 特定课税年度:适用于2020/21课税年度,以及2018/19和2019/20课税年度的税单。
豁免条件
- 申请分期缴税:纳税人需在税单缴税期限日前提出申请。
- 依期缴交所有分期款项:若能按计划缴清所有分期金额,即可获豁免征收附加费。
- 豁免期限:以税单缴税期限日起计的一年为上限。
申请方式
- 填写申请表格:纳税人需填妥相关申请表格,并附上所需佐证资料。
- 提交至税务局:将申请文件送回税务局处理。
- 查阅详情:可访问税务局官网(www.ird.gov.hk/chs/tax/cws4.htm)获取更多信息。
注意事项
- 不适用于:须在离港前清缴税款的人士,以及缴纳物业税的纳税人。
- 咨询渠道:如有疑问,可致电查询热线:187 80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