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墨西哥签署的《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Investment Agreement)将于2025年6月16日正式生效。这一协定的实施将对两地投资者带来多重利好,进一步推动双边经贸关系的发展。

协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 非歧视性待遇:双方承诺为对方投资者提供公正、公平且无歧视的待遇。
  • 征收补偿机制:若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投资,须给予合理赔偿。
  • 资金自由转移:允许投资收益及资本自由跨境转移。
  • 争端解决机制:投资争端可通过国际认可的仲裁或其他方式解决。

该协定的生效不仅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也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供了更稳定的法律保障。通过此类协议,香港得以充分发挥其“一国两制”下的独特优势,进一步深化与全球主要经济体的合作关系。

截至目前,香港已与22个海外经济体签署了生效的投资协定,涵盖31个经济体,包括东盟十国、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智利、丹麦、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韩国、科威特、卢森堡、墨西哥、荷兰、新西兰、瑞典、瑞士、阿联酋和英国。

此外,香港还与内地、新西兰、欧洲自由贸易联盟、智利、澳门、东盟、格鲁吉亚及澳大利亚签订了8份自贸协议,并已完成与马尔代夫的自贸协议谈判,持续巩固其作为国际贸易枢纽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