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设立公司代表处时,名称的选择不仅影响品牌形象,还关系到法律合规性。以下为香港公司代表处命名的详细规则和专业建议:

一、命名基本规则

  • 必须包含“有限公司”或“Limited”字样,以表明其法律地位。
  • 名称需独特且不与其他注册公司重复,可通过公司注册处(CR)网站进行查询。
  • 不得使用可能引起误解或误导的词汇,如“银行”、“保险”等,除非获得相关牌照。
  • 名称长度限制为100个字符以内,包括空格和标点符号。

二、命名建议

  • 选择简洁易记的名称,有助于品牌传播和客户识别。
  • 结合业务领域或文化特色,提升专业性和辨识度。
  • 避免使用敏感词或争议性词汇,以免影响公司形象。
  • 考虑英文名称的搭配,便于国际业务拓展。

三、查询工具推荐

  • 公司注册处(CR)官网:https://www.cr.gov.hk/,可查询已注册公司名称。
  • 查册网:https://www.icris.cr.gov.hk/csci/,提供公司信息查询服务。
  • 香港公司查询网:https://www.86hc.com/,支持中文界面,方便用户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