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税收政策遵循“属地原则”,即只对源自香港的利润和收入征税。因此,如果一家香港公司在内地(如中国大陆)取得收入,通常不需在港缴纳利得税。

相关要点说明:

  • 属地征税原则:香港的利得税仅针对在香港境内产生的利润或收入,而非全球范围内的收入。
  • 内地税务责任:香港公司若在内地开展业务并取得收入,可能需根据内地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或其他相关税费。
  • 双重征税协定:香港与内地之间存在《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可避免同一笔收入被两地重复征税。
  • 利得税两级制:对于香港本地利润,首200万港币按8.25%税率计算,超出部分则按16.5%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