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公司注销是一项正式且需要遵循严格程序的法律流程。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公司需通过相关机构完成注销手续。
注销流程详解
- 第一步:取得《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
公司需向税务局提交申请,获取《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Form IR51)。此文件表明税务方面无异议。 - 第二步:准备并提交材料
在获得该通知后,公司须在3个月内向公司注册处(Companies Registry)提交以下文件:- 《公司注销申请表》(Form NC1)
- 《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书》
- 公司印章(如适用)
- 其他可能要求的文件
- 第三步:等待审批
若所有资料齐全且无第三方反对,公司注册处将在约5个月内完成注销程序。
注意事项
- 公司必须已清偿所有债务,并无未解决的法律纠纷。
- 若公司有未缴税款或欠款,税务局可能会拒绝发出《不反对通知书》。
- 公司成员或债权人可在注销前提出反对,因此建议提前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