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Significant Controller Register)是根据《2018年公司(修订)条例》于2018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一项重要法规。该条例要求所有在香港成立的公司必须备存并更新实际拥有权的最新资料,以提高公司透明度并防止洗钱等非法活动。
SCR的主要内容包括:
- 重要控制人的定义: 指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超过25%股份或投票权的个人或实体。
- 资料保存要求: SCR必须以中文或英文形式记录重要控制人的详细信息,并保持资料的及时更新。
- 存放地点: SCR可以保存在公司的注册地址或香港指定的其他地点。
- 无SCR的情况: 即使公司没有重要控制人,也需备存SCR并注明“无重要控制人”。
SCR的责任方:
- 指定代表: 通常由董事或秘书公司担任,负责确保SCR的正确维护和提供给执法部门查阅。
违反SCR规定的后果:
- 法律风险: 若公司未按要求备存SCR,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5,0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