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查册:注册前的基础步骤,决定后续合规路径
香港公司注册,第一步往往不是填写表格,而是名称查册。名称能否使用,直接影响公司能否顺利设立。
- 查册目的:确认拟用名称不与已注册公司重复,且不触碰敏感字眼(如“银行”、“信托”等需牌照词汇)。
- 查册机构:香港公司注册处电子查册系统(CRIS)+ 商业登记署数据库。
- 实务关键:即使名称通过查册,仍需确保符合《公司条例》对名称的一般规定,例如不构成刑事或误导性。
名称查册通过后,才开始进入股东、董事信息的收集与KYC环节。
董事股东KYC:不止是交证件,更是合规起点
董事股东KYC是TCSP持牌机构的法定责任。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秘书公司必须对客户进行尽职审查。
- 核心文件:身份证明(护照/身份证)、住址证明(水电费单/银行账单)、个人简历(如适用)。
- 审查要点:核实身份、确认实益拥有人、排查政治人物(PEP)风险。
- 避免误区:仅提供扫描件不够,需原件核证或由持牌人见证。部分银行或监管机构后续可能要求补充资料。
KYC完成,才能进入公司注册申请流程。但许多企业容易忽略:注册后30日内必须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
注册后30日备存SCR:不可错过的法定窗口
根据《公司条例》第653O条,香港公司须在注册成立后30日内备存SCR,并存放于注册办事处或指定地点。
- SCR内容:公司重要控制人(通常指持股25%以上或拥有重大控制权的自然人/实体)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成为控制人的日期。
- 存放要求:必须注明SCR存放地址(可以是注册地址或其他香港地址),并在公司注册处备案。
- 常见处罚:逾期备存可被检控,最高罚款25,000港元,每日另计罚款。
实务中,许多企业将SCR与董事股东KYC混为一谈,但两者性质不同:KYC是服务提供方的合规义务,SCR是公司自身的法定记录。若延误,可能影响后续银行开户或审计。
延伸建议:KYC与SCR如何协同?
- 注册前完成完整的董事股东KYC,确保控制人信息准确。
- 注册后立即整理SCR草稿,待公司证书(CI)及商业登记证(BR)下发后,即可存入文件柜。
- 若使用虚拟办公室作为注册地址,须确认秘书是否提供SCR存放服务。
- 建议委托持牌TCSP(如恒诚)统一管理KYC与SCR,避免信息脱节。
常见误区与实务提醒
- 名称查册通过≠可以注册:查册仅代表名称未被占用,仍需通过NNC1/NNC1G表格提交。敏感词需预先申请牌照豁免或批准。
- 董事股东KYC不只是首次:后续若变更董事或股东,需更新KYC记录,并同步更新SCR。
- SCR存放地址≠注册地址:法规允许分开,但须向注册处登记。若选用秘书公司地址,需确认秘书同意。
结语:合规始于细节,专业支持可降风险
注册香港公司,从名称查册到董事股东KYC,再到注册后30日备存SCR,每一环都影响后续运营。自行处理容易遗漏时间节点或格式不符合要求。恒诚作为香港TCSP持牌机构,长期为出海企业提供注册、秘书、KYC审核及SCR备案服务。若您对以上流程有疑问,或希望委托专业团队处理,欢迎联系恒诚顾问,获取针对您行业及架构的合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