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中心

我们收集客人经常问的问题,整理

香港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评估报告:关键内容与实施建议

特别组织建议,各司法管辖区应识别、评估和了解各自所面对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并采取行动和调配资源来缓减有关风险。 在进行评估时,我们已参考特别组织于2013年2月发出的《财务行动特别组织有关国家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评估的指引》,并采用了世界银行的国家风险评估工具。

阅读全文 »

香港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评估报告的核心内容与制度框架

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采用跨机构合作模式,建立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制度。为此,香港设立了一个高层次的“打击清洗黑钱及反恐融资中央统筹委员会”(“中央统筹委员会”),负责督导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活动的政策制订工作和相关制度的实施情况。委员会的主席由财政司司长担任,成员包括政府相关决策局和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及执法机构的代表,共同合作推行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活动的各项工作。

阅读全文 »

这里是新标题

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第58H条,香港的集团实体在特定会计期间结束后需提交国别报告通知。该通知应在有关 […]

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