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注册于香港的公司在内地开展业务时,可能会面临两地政府同时征税的问题。掌握正确的信息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可以帮助企业减少不必要的税务负担。
什么是双重征税?
双重征税指的是同一笔收入或利润被两个不同司法管辖区分别征税的情况。对于在香港成立但在中国内地也有经营活动的企业来说,这意味着它们可能需要向两边的税务机关缴纳相应税费。
内地与香港之间的税收协议
为缓解甚至消除这一问题带来的困扰,两地政府已经签署了一系列旨在防止双重征税以及打击偷逃税行为的合作文件,《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简称《安排》)便是其中之一。
- 第二议定书(生效于2008年): 它界定了三种情形下内地有权对来自香港居民的特定类型收入征税:
- 如果一家香港企业在出售其持有的其他公司股份之前三年内,该目标公司的资产中有至少一半位于内地,则此次股权转让所产生的收益需向内地缴纳税款。
- 若香港投资者在过去一年里曾拥有某家内地企业25%以上的股权比例,则他/她因转售这部分股权而获得的利益同样要接受内地税务局的审查。
- 当一个香港实体在内地提供服务超过183天后,它将被视为在当地设立了固定营业场所,并因此负有相应的纳税义务。
- 第四议定书(2015年更新版): 此次修订进一步细化了原有规定,提高了透明度和一致性。
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
为了尽可能地减轻跨区域经营所带来的额外财务压力,以下几点建议或许能有所帮助:
- 优化组织架构: 尽量避免形成内地法律意义上的‘常设机构’,比如不要长期派驻员工到当地执行任务。
- 充分利用现有政策优势: 根据《安排》中的具体条款申请享受各种优惠待遇,包括但不限于股息、利息及特许权使用费等方面的减免。
- 加强财务管理: 维护好每一笔交易的详细记录,并确保按时完成所有必要的税务申报工作。
- 寻求专业指导: 考虑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专业顾问来协助制定符合两地法规要求的税务策略。
通过上述方法,可以有效地帮助注册在香港的有限责任公司降低遭遇双重征税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