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第52条的规定,雇主在雇员离港前必须履行特定的税务申报义务。若未能遵守相关规定,可能会面临法律处罚。

相关法规要点

  • 第52条第(6)款:雇主须在雇员离港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税务局局长有关雇员即将离港的情况。
  • 第52条第(7)款:在发出通知后的一个月内,雇主不得向该雇员支付任何款项。

违规后果

若违反上述规定,雇主可能面临检控,并被处以最高每项控罪一万元的罚款。例如,某船务公司因未及时通知税务局两名雇员离港,最终被罚款共八千元。

建议措施

  • 确保所有雇员离港前,提前一个月提交书面通知至税务局。
  • 在通知发出后的30天内,暂停向该雇员支付任何薪酬或款项。
  • 定期审查公司内部的人事及税务流程,确保符合《税务条例》要求。
  • 如对规定有疑问,可咨询专业税务顾问或直接联系税务局获取指引。

税务局已多次强调,所有雇主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财务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