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的资格与职责
在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是公司管理的核心角色,负责监督公司运营并确保其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以下是关于香港有限公司董事的关键信息。
董事的任职资格
- 自然人董事要求:根据《有限公司条例》,所有私人有限公司必须至少有一名自然人董事,不得由法人团体担任董事。
- 年龄与身份要求:董事须年满18岁,并持有有效护照或身份证,适用于内地居民及海外人士。
- 限制条件:破产、精神失常、被剥夺公权、死亡或任期届满未重选等情况均不得担任董事。
董事的职责与权力
- 管理职责:董事负责公司日常运营,执行董事会决策。
- 法定人数:根据《有限公司条例》第153条,若董事人数不足,其余董事有权召开会议并增补董事。
- 董事长职位:董事长等职务由公司内部决定,无法律强制规定。
董事的任命与变更
- 任命方式:首任董事可在章程中指定,后续董事通常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任命。
- 申报要求:董事变动后需在14日内向公司注册处申报。
- 退休与罢免:董事可随时退休,但需提前申报;股东可通过特别决议罢免董事。
其他重要注意事项
- 持股要求:董事无需持股,但如需持股,应在任命后两个月内完成购买。
- 代替董事:未经书面通知及董事会批准,不得将董事职权转交他人。
- 禁止贷款:公司不得向董事提供贷款或担保。
违反规定的处罚
- 法律责任:根据《有限公司条例》第458条,若不遵守自然人董事要求,公司及负责人可能面临最高罚款10万元,并持续每日2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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