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昌国际企业有限公司(公司编号:594661)在2016年曾因违反《公司条例》(香港法例第622章)而受到法律检控。
事件背景
根据《公司条例》第158(2)条的规定,公司在收到申请人士要求登记为公司成员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两个月内完成登记或发出拒绝登记的通知。
案件详情
- 时间:2016年4月
- 事件: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人登记为成员或发出拒绝通知
- 处理机构:东区裁判法院
- 判决结果:公司被裁定罪名成立,并被判处罚款25,000港元
总结
立昌国际企业有限公司(公司编号:594661)确实存在一次因未遵守《公司条例》而被法院判罚的记录。该事件反映了公司在公司注册及股东管理方面的合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