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公司(修订)条例》,自2018年3月1日起,所有非上市的香港公司均需履行重要控制人登记(SCR)备案义务。SCR备案是公司合规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公司治理和反洗钱监管。
哪些公司需要进行SCR备案?
- 所有非上市公司:包括有限公司、无限公司、担保有限公司等。
- 不包括上市公司:已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无需进行SCR备案。
什么是重要控制人(Significant Control Holder, SCR)?
根据《公司条例》规定,以下人员被视为重要控制人: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25%以上表决权的人士;
- 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半数董事任命权的人士;
- 有权对公司施加重大影响或控制的人士。
SCR备案内容包括哪些信息?
- 重要控制人的姓名;
- 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
- 地址;
- 成为控制人的日期;
- 对公司实施控制的性质。
SCR备案的存放地点与查阅权限
SCR文件应保存在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或指定地址,供相关政府部门随时查阅。可查阅SCR档案的机构包括:
- 公司注册处;
- 海关;
- 香港金融管理局;
- 香港警务处入境事务处;
- 税务局;
- 保险监管局;
- 廉政公署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未履行SCR备案的后果
若公司未按规定进行SCR备案,将面临以下法律风险:
- 可能被处以最高2.5万元罚款,并可能每日追加700元罚款;
- 如涉及虚假陈述,可被判处10万至30万元罚款,并处6个月至2年监禁。
因此,所有符合条件的香港公司都应重视SCR备案工作,确保符合法规要求,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