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内地退休女性因协助他人进行大规模洗黑钱活动,被香港高等法院判处监禁六年八个月。此案涉及金额高达近60亿元,是香港历史上第三高的洗黑钱案件。

案件背景

被告张静(63岁)是一名内地退休销售员,她在2011年3月至2012年6月期间,受一名男子怂恿,开设空壳公司并以其名义开设银行户口。该男子以每月300元人民币作为报酬,要求她提供相关银行资料。

犯罪手法

  • 张静按指示开设公司并开户后,将银行卡、密码等资料交给该男子。
  • 该账户在一年内共发生9500次交易,累计资金达59.7亿元。
  • 大部分存款入账后迅速被提取,符合典型的洗黑钱特征。

警方调查与司法判决

警方调查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业务运营,且多年未报税。张静在入境时被捕,并在警诫下承认了部分犯罪事实。

法官陈庆伟指出,尽管无证据显示张静直接操作账户或明知款项来源非法,但她的行为已构成串谋洗黑钱罪。最终,她因认罪获得刑期减免,被判监禁六年八个月。

警方提醒

东九龙总区重案组表示,本案是香港洗黑钱案件中金额第三高的案例,警方正在追查黑钱来源。同时,警方提醒市民,警惕不法分子通过社交平台以“揾快钱”为名,诱骗他人提供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