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采贸易有限公司(公司编号:1072739)在2018年11月因违反香港《公司条例》及相关规例,被东区裁判法院裁定两项罪名成立,并被判处罚款8,000元。以下是具体原因:
1. 未按规定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
根据《公司条例》第653M(1)条,公司须将重要控制人登记册备存于其注册办事处。华采贸易有限公司未能履行此义务,构成违规。
2. 未在注册办事处持续展示公司名称
依据《公司(披露公司名称及是否有限公司)规例》第3(1)条,公司须在其注册办事处持续以可阅字样展示公司名称。华采贸易有限公司未遵守该规定。
处罚结果
- 两项罪名均被东区裁判法院裁定成立。
- 公司被判处罚款共计8,000港元。
以上信息来源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注册处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