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锦强在2019年1月因违反《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第53ZN(1)条,被公司注册处检控。他被指控在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的“适当人选陈述书”(表格TCSP4)中作出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陈述。

案件详情

  • 指控内容:蔡锦强在一份关键文件中提供了不实信息,涉及“适当人选陈述书”的核心内容。
  • 法律依据: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53ZN(1)条,故意提供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属于违法行为。
  • 法院裁决:沙田裁判法院裁定蔡锦强罪名成立,最终判处罚款6,000港元。

案件意义

此案凸显了香港对金融合规和反洗钱法规的严格执法态度。作为专业服务人士,必须确保所有提交给监管机构的文件真实、准确,以避免法律风险。

相关法规

  • 《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旨在防止洗钱活动及资助恐怖主义行为。
  • 公司注册处:负责监管公司注册及合规事务,确保企业运营符合法律要求。

此事件提醒所有从事公司服务的专业人士,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业务操作的透明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