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公司成立后需准备一系列法定文件以确保合规运营。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32章的规定,公司设立后应持有以下核心文件:
1. 公司注册证书
这是公司合法成立的官方证明文件,由公司注册处签发。
2. 商业登记证
公司必须每年更新商业登记证,以证明其合法经营资格。
3. 组织大纲及章程细则
该文件详细说明了公司的业务范围、股东权利和管理结构。
4. 公司印章(原子章及签名章)
用于签署支票、合同及其他正式文件,通常包括一枚原子章和一枚签名章。
5. 公司钢印
用于在文件上盖章,作为公司身份的象征。
6. 股票簿
记录公司股份的分配情况,适用于有限公司。
7. 公司法定文件簿
用于存放所有重要公司文件,如会议记录、财务报表等。
以上文件通常装在一个“硬盒”中,俗称“绿盒”,用于统一保管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