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公司成立后需准备一系列法定文件以确保合规运营。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32章的规定,公司设立后应持有以下核心文件:

1. 公司注册证书

这是公司合法成立的官方证明文件,由公司注册处签发。

2. 商业登记证

公司必须每年更新商业登记证,以证明其合法经营资格。

3. 组织大纲及章程细则

该文件详细说明了公司的业务范围、股东权利和管理结构。

4. 公司印章(原子章及签名章)

用于签署支票、合同及其他正式文件,通常包括一枚原子章和一枚签名章。

5. 公司钢印

用于在文件上盖章,作为公司身份的象征。

6. 股票簿

记录公司股份的分配情况,适用于有限公司。

7. 公司法定文件簿

用于存放所有重要公司文件,如会议记录、财务报表等。

以上文件通常装在一个“硬盒”中,俗称“绿盒”,用于统一保管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