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以其低税率和简洁的税制吸引大量内地投资者。作为国际金融中心,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即只对源自香港的利润和收入征税。以下是香港主要税种及相关税务安排的详细说明:
主要税种
- 利得税(企业所得税):适用于所有在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
- 薪俸税(个人所得税):针对受雇工作的收入,包括佣金、红利、津贴等。
- 物业税:按租金收入计算,扣除20%维修及保养免税额后,以15%税率征收。
利得税详情
香港的利得税分为两个税率层级:
- 法团首200万港元利润适用8.25%税率,超过部分为16.5%。
- 独资或合伙业务适用7.5%和15%的税率。
企业支付的股息无需预扣税,且企业收取的股息可获豁免利得税。此外,资本增值不征税,存款利息收入亦可免税。
亏损结转与免税政策
- 企业亏损可无限期结转以抵减未来税款。
- 工业楼宇及建筑物支出可在当年扣除20%,之后每年4%;商业楼宇每年享有4%折旧免税额。
- 翻修商用楼宇支出分5年等额扣除。
- 制造业相关设备、软件及开发成本支出可实时扣除100%。
可扣税项目
- 借入资金的利息
- 楼宇及土地租金
- 员工工资
- 坏账、商标及专利注册费
- 科研支出及退休计划供款
薪俸税详情
薪俸税最高税率为15%,适用于受雇收入,包括佣金、红利、约满酬金、津贴等。若内地居民在一年内留港不超过183天,可豁免缴纳薪俸税。
物业税说明
物业税按租金收入计算,扣除20%维修及保养免税额后,以15%税率征收。若公司已就租金收入缴纳利得税,则无需再缴纳物业税。
避免双重征税安排
根据《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符合条件的内地居民可享受以下税务优惠:
- 在港停留不超过183天,且报酬由非港雇主支付,可豁免薪俸税。
- 如工程持续超过六个月,被视为设立常设机构,需缴纳利得税。
- 在港取得的所得,允许在内地税收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