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现行法规,香港有限公司注册不能完全由个人或企业自行办理。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的《2018年有限公司(修订)条例》对香港公司的注册和管理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其中包括:

1. 法定秘书的资质要求

  • 法定秘书必须是持有牌照的机构或个人。
  • 个人担任秘书需要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并获得授权。
  • 公司秘书的角色不仅限于文件提交,还需负责合规管理。

2. 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的管理

  • 所有香港有限公司必须设立并保存SCR,记录实际受益人的信息。
  • 未遵守SCR规定可能导致公司及负责人面临法律处罚。
  • SCR的申报和维护流程复杂,需专业人员操作。

3. 注册代理的合规性要求

  • 目前只有持牌的注册代理机构才能提供合法的注册服务。
  • 个人或非持牌公司无法担任法定秘书或提供注册地址。
  • 选择无牌照代理可能带来法律风险和合规问题。

因此,尽管部分客户希望自行处理注册事务,但根据最新法规,香港有限公司注册仍需通过持牌代理完成,以确保符合法律要求并降低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