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由于缺乏一个统一的政府部门来规定发票的具体格式和内容要求,因此形式发票(Proforma Invoice)通常由各个公司根据自身需求自行设计。这类文件广泛应用于记录具体的交易详情、作为支付凭证或是帮助客户完成清关手续等。

形式发票应具备的核心组成部分:

  • 公司详情:涵盖完整的公司名称、注册号码、办公地点及联系方式。
  • 标题标识:必须清晰标注为“Invoice”或中文的“形式发票”。
  • 交易日期与编号:注明交易的确切日期以及每张发票独一无二的序列号。
  • 买卖双方资料:详尽列出参与交易双方的企业名、地址和联系方法。
  • 商品或服务说明:具体描述所售产品或所提供服务的性质。
  • 数量及单价:对于每项条目,都需要标明其对应的数量与单位价格。
  • 总金额:基于上述数据计算出的最终应付总额。
  • 签名与印章:最后需有授权人员的手写签名,并附上公司的官方印章。

尽管形式发票并不受法律强制执行,但在日常的商务活动中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推荐采用专业的软件工具或是模板来进行制作,这样可以保证文档的专业性和信息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