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若未按《公司条例》要求备存相关登记资料(如SCR,即注册办事处及主要办事处信息),可能面临严重法律后果,包括高额罚款甚至刑事责任。以下是详细说明:

香港公司未备存SCR的处罚规定

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129条,所有公司必须在注册办事处或主要办事处备存其注册文件,并确保这些文件可供公众查阅。

  • 罚款金额: 若公司未按要求备存SCR或其他重要文件,可被处以最高HKD 20,000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罚款可能高达HKD 80,000。
  • 其他违规行为: 除未备存SCR外,若企业还存在未悬挂公司招牌、未备存董事名册等违规行为,也可能被加重处罚。
  • 刑事责任: 在极端情况下,负责人可能面临刑事指控,甚至被判监禁。

香港公司合规管理的关键点

为避免因未备存登记资料而被罚款,企业应重视以下合规事项:

  • SCR备案: 确保公司注册办事处和主要办事处的信息准确并妥善保存。
  • 公司招牌: 公司须在注册办事处悬挂正式公司招牌。
  • 财务审计与报税: 香港税务局通常在公司成立后第18个月发出首份利得税表,企业需在3个月内申报;之后每年须在1个月内完成报税。
  • 账务资料保存: 包括银行对账单、销售发票、采购合同、费用凭证等。

建议做法

为确保合规,建议企业选择专业可靠的秘书服务公司,协助处理SCR备案、年度申报、账务审计等事务。切勿因贪图便宜而忽视合规要求,否则一旦被查出违规,不仅影响公司声誉,还可能导致巨额罚款甚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