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三种印章的区分及法律效力
在香港,公司通常会配备三种主要印章:小圆章、条形章和防伪标识(法团章)。这些印章在使用场景和法律效力上存在明显差异,以下是详细的说明:
- 小圆章:规格为直径21mm,通常为双环设计,刻有公司英文名称和“&”符号,颜色多为深蓝或紫蓝。虽然在日常业务中较为常见,但根据《公司条例》,其法律效力较低,主要用于表明公司对某些事务的认可或确认。
- 条形章:尺寸为57x22mm,通常用于代替签名,左下方刻有公司英文名称,右下方为授权人签名线。条形章需与签名配合使用才具法律效力,适用于一般合同或文件,但不适用于涉及公司法人行为的重要文件。
- 防伪标识(法团章):规格为直径38mm,由金属材料制成,通常配有铁夹。这是唯一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印章,常用于重要法律文件如股权转让协议、房地产买卖合同等,代表公司正式签署和认可。
了解不同印章的用途和法律效力,有助于企业在实际运营中正确使用,避免因用章不当而引发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