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特区政府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的新规,所有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非上市公司)均需履行关键控制人(Significant Controller Register, SCR)备案义务。这一规定旨在提高公司实益拥有人的透明度,以符合国际反洗钱及反恐融资标准。
什么是关键控制人(SCR)备案?
关键控制人备案要求公司备存一份记录,详细列明对公司具有重大控制权的个人或实体。该登记册需存放于公司的注册办事处或指定地址,供相关政府部门随时查阅。
哪些公司需要进行SCR备案?
- 所有在港注册成立的公司(除上市公司外)。
- 包括已成立和新注册的公司。
关键控制人的定义
若个人或实体符合以下任一条件,则被视为关键控制人: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25%以上的股权;
- 直接或间接拥有公司25%以上的投票权;
- 有权任命或罢免公司多数董事;
- 对公司的运作有重大影响力或控制权;
- 对某个基金或商标的活动有重大影响力,而该基金或商标本身并非法人实体。
SCR备案的具体要求
公司需执行以下步骤以完成SCR备案:
- 确定公司内的关键控制人;
- 收集并记录关键控制人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成为控制人的时间及其控制特性等信息;
- 将SCR存放在注册办事处或指定地点;
- 确保信息及时更新;
- 向稽查人员提供SCR副本以供查阅。
未履行SCR备案的后果
若公司未能履行SCR备案义务,可能面临以下处罚:
- 公司及责任人最高可被罚款25,000港元;
- 每日额外罚款700港元;
- 虚假陈述信息将构成刑事犯罪,最高可处100,000至300,000港元罚款,并可能面临6个月至2年的监禁。
SCR备案的注意事项
语言要求:SCR必须以英文或中文记录。
指定代表:公司需指定至少一名代表协助稽查人员查看登记册,代表可以是公司成员、董事、员工,或具备专业资格的会计、律师或公司服务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