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公司印章是企业运营中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根据《公司条例》,公司可拥有多种类型的印章,每种印章在法律效力和使用场景上都有明确区分。以下是香港公司常见的三种印章及其用途:

1. 小圆章(Round Seal)

  • 规格:直径21mm,通常为双环设计,外圈为公司英文名称,内圈为““*”符号。
  • 颜色:多为深蓝色或蓝紫色。
  • 法律效力:小圆章在法律上不具最高权威,主要用于内部文件、单据或确认某些行为,如银行对账单、进货单等。
  • 适用范围:一般用于非正式或辅助性文件,不具备签署合同的法律效力。

2. 条形章(Signature Seal)

  • 规格:尺寸为57mm x 22mm,左侧刻有公司名称,右侧为授权人签名线。
  • 颜色:通常为深蓝色或蓝紫色,也有其他颜色变体。
  • 法律效力:条形章本质上是签字的一种形式,需与授权人签名配合使用才具有法律效力。
  • 适用范围:适用于一般商业文件,如合同、发票等,但不适用于涉及公司法人身份的重要文件。

3. 法团章(Company Seal / Anti-counterfeit Seal)

  • 规格:直径38mm,采用金属材质,通常配有“铁夹”以便于使用。
  • 颜色:通常为深蓝色。
  • 法律效力:法团章是唯一被《公司条例》明确认可的公司印章,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 适用范围:用于正式法律文件,如股权转让协议、房地产买卖合同、贷款协议等重要文书。

总结:香港公司印章分为小圆章、条形章和法团章三类,其中法团章最具法律效力,适用于正式合同及法律文件;条形章作为签字替代品,需配合签名使用;小圆章则主要用于日常事务和辅助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