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联合国制裁(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规例》(第537AE章)第31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有责任公布被联合国制裁的个人和实体名单。这些名单由联合国安理会制定,旨在限制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相关的金融活动及贸易往来。

制裁名单涵盖的内容包括:

  • 个人:涉及朝鲜政权、军事、核武器或导弹计划的相关人员。
  • 实体:包括公司、金融机构、政府机构等,可能参与违反联合国决议的行为。
  • 船舶和飞机:若被怀疑用于非法运输或支持朝鲜政权,也可能被列入名单。

被列入制裁名单的个人和实体将受到以下限制:

  • 冻结其在港资产;
  • 禁止与之进行任何金融交易;
  • 禁止提供金融服务或商业支持。

如需查询最新制裁名单,可访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或联系相关监管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