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通常有三种主要的公章,每种都有不同的用途和法律效力。以下是详细说明:

  • 小圆章(Round Seal)

    规格为直径21mm,通常为双环设计,刻有公司英文名称及“*”符号,颜色多为深蓝或紫蓝。

    虽然在日常使用中较为常见,但根据《公司条例》,小圆章并不具备最高的法律认可度。它主要用于表明公司对某些事项的认可或确认,如发票、银行对账单等。

  • 条形章(Signature Seal)

    尺寸为57x22mm,通常印有公司英文名称和授权签名线,颜色同样为深蓝或紫蓝。

    条形章本质上是一种签字替代品,需配合授权人签名才具法律效力。它适用于一般合同文件,但不适用于涉及公司法律责任的重要文件。

    注意:若仅有条形章而无签名,该文件可能无法被法律认可。

  • 防伪标识(Company Seal / Legal Seal)

    又称“法团章”,规格为38mm圆形,通常为金属材质,配有铁夹方便使用。

    这是最具法律效力的印章,用于签署重要文件,如股权转让协议、房地产买卖合同、贷款协议等。

    根据《公司条例》,公司必须持有此印章,并且仅限于由授权人士使用。

了解这些公章的区别有助于正确使用,避免法律风险。如有更多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