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9部「帐目及审计」的规定,该部分主要涵盖公司会计记录、财务报表、董事报告及核数师职责的相关要求。以下为关键内容的详细说明:
1. 会计记录与财务报表
- 备存会计纪录:所有公司必须按照法律要求保存完整的会计记录,以确保财务透明。
- 拟备及传阅周年财务报表:公司需定期编制并提交年度财务报表,供股东查阅。
2. 董事及核数师报告
- 董事报告:董事需提供公司经营状况的概述,并对业务进行分析性审视。
- 核数师报告:核数师负责审查公司的财务报表,并出具独立意见。
3. 核数师的委任与权利
- 委任程序:公司需按照规定委任核数师,并确保其具备相关资格。
- 索取资料的权利:核数师有权向公司管理层索取任何与审计相关的资料。
4. 中小型企业特殊规定
- 简明会计及汇报规定:中小型企业可适用简化会计和披露要求,以降低合规成本。
整体而言,第9部旨在确保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同时兼顾不同规模企业的实际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