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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通知的全面解读
商务部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通知的全面解读
2020年2月18日,商务部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商综发〔2020〕30号),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商务发展的影响。
该通知从多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涵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简化对外经贸管理程序、强化法律服务、支持外贸新业态、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应对境外贸易限制、深化服务贸易创新、用好自贸协定优惠政策、稳定外资信心、创新招商引资方式等。
主要措施包括:
- 支持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协调复工审核部门加快办理手续,支持外贸、外资、商贸流通和电子商务企业有序复工复产,稳妥有序推进“一带一路”重大项目。
- 简化对外经贸管理程序:推动进出口许可证件、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申请、对外投资备案等事项无纸化办理。
- 强化法律服务帮助企业降低风险:支持贸促会、商会等为外贸企业提供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协调解决因疫情无法参展等问题。
- 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鼓励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与跨境电商融合发展,推进二手车出口等。
- 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合理降低费率,开辟理赔绿色通道。
- 积极应对境外贸易限制措施:及时发布各国贸易限制信息,配合驻外机构开展双边交涉。
- 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发挥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引导基金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服务贸易企业发展。
- 用好自贸协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利用中国自贸区服务网等平台,落实关税减免、投资促进等政策。
- 稳定外资企业信心:指导外资企业用足用好各项支持政策,保障内外资企业同等对待。
- 加强外资大项目跟踪服务:分类施策,精准研究支持政策,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
- 创新和优化招商引资方式:通过网上洽谈、视频会议等方式持续推进投资促进工作。
- 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创新经营服务模式:鼓励零售与餐饮、住宿等企业共享员工,缓解用工短缺问题。
- 释放新兴消费潜力:发展网络消费,推动电商与实体店合作,探索无接触配送等新模式。
- 发挥财政资金作用:统筹使用中央和地方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领域。
商务部强调,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以赴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