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课税宽免是指在不同税务管辖区对同一纳税人的收入或利润同时征税时,为避免重复征税而采取的税务安排。这种机制旨在确保纳税人不会因同一笔收入被两个或多个司法管辖区征税而承受不公平的负担。
双重课税宽免的常见形式包括:
- 抵免法(Credit Method):纳税人可以在其居住国抵免已在来源国缴纳的税款,从而减少应缴税额。
- 免税法(Exemption Method):来源国对收入免税,仅由居住国进行征税。
- 税收协定(Tax Treaty):通过国际协议规定双方如何协调税务管辖权,防止重复征税。
在香港,双重课税宽免主要通过《香港与内地税收安排》等双边协议实施,以促进跨境投资和商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