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务局为应对纳税人因财政困难无法按时缴纳税款的情况,提供了一项分期缴税的支援措施。该措施适用于2019/20课税年度的薪俸税、利得税及个人入息课税。

适用范围

若纳税人获得税务局批准,可在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期间发出的税单,按计划分期缴交款项,且在依期缴清所有分期款项后,可获豁免征收附加费。

申请流程

  • 申请表格: 可通过税务局官网下载,或直接向税务局索取。
  • 所需文件: 包括财务状况证明、收入证明等佐证资料。
  • 提交方式: 可通过邮寄、亲自递交或在线提交。

相关资讯与查询

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访问香港税务局官网:www.ird.gov.hk/chi/tax/cws2.htm。如有疑问,可致电税务局查询热线:187 8033

注意事项

  • 该措施不适用于须在离港前清缴税款的人士。
  • 物业税的纳税人不在适用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