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关键控制人登记册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的?

关键控制人登记册实施时间及要求详解

香港关键控制人登记册(Beneficial Ownership Register)是根据《公司条例》修订后的一项重要法规,旨在提升公司实益拥有人的透明度,防止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活动。该制度于2018年8月1日正式生效。

  • 实施时间:自2018年8月1日起,所有符合规定的香港公司必须开始备存关键控制人登记册。
  • 缓冲期:政府为公司提供了120天的缓冲期,即从2018年8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以协助公司完成相关准备。

哪些公司需要备存关键控制人登记册?

根据《公司条例》或《旧有公司条例》成立并注册的公司,均需遵守此规定,包括:

  •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公司等)
  • 担保有限公司

例外情况:在港交所上市的公司可豁免此规定。

谁是关键控制人?

关键控制人是指对公司具有重大决策权的个人或实体,具体包括:

  • 对该公司拥有超过25%股权或投票权的个人或实体;
  • 有权委任或罢免公司董事的个人或实体;
  • 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影响力或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或实体。

关键控制人登记册应包含哪些内容?

公司须备存以下信息:

  • 每位关键控制人的身份信息;
  • 关键控制人变更的相关记录;
  • 至少一名“指定代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执法机构查询。

登记册可使用中文或英文保存,且须存放于公司注册地址或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指定地址。

不遵守规定的后果

若未按要求备存关键控制人登记册或提供虚假信息,公司将面临严重法律后果,包括:

  • 罚款最高达100,000至300,000港元;
  • 相关责任人可能被判处6个月至2年的监禁;
  • 如持续违规,每日另加700港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