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于深圳设立代表处的条件
对于希望在中国市场扩展业务范围的香港企业来说,在深圳开设代表处是一种成本效益较高的方式。这种方式让企业能够更有效地进行市场研究、客户沟通以及非营利性活动。
在深圳建立代表处的关键要求如下:
- 企业成立年限: 香港公司需至少运营两年以上才能提出在深圳设置代表机构的申请。
- 法律文书需求: 必须由香港本地律师出具正式授权书,并完成相关公证手续,用于支持代表处的注册和日常运作。
- 财务状况证明: 申请人需要拥有一个银行账户,并能出示良好的信用状况证明。
- 办公地点标准: 办公地点必须位于经过外经贸部门批准的大楼内,并且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 大楼审批文件副本并加盖物业印章
- 至少一年期的租赁协议原件
- ‘指定办公场所’资格证书复印件
- 房产所有权证明文件副本并加印物业章
- 物业管理方提供的驻地确认函原件
- 所在区房屋交易中心出具的租赁登记证明原件
- 人员资格审核: 主要负责人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明文件及照片;如果是外国公民,则还需额外提供护照及长期居住许可。
- 无违规历史: 申请公司不得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行为记录。
处理时间和步骤: 当所有必要文档准备就绪后,预计从提交至获得批准大约需要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