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在香港注册但长期未开展实际业务的有限公司,企业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以避免法律风险和信用影响。以下是针对此类公司常见的三种处理方案:
1. 申请暂停营业(Dormant Company)
若公司暂时不需要运营,可向香港公司注册处申请成为“休眠公司”(Dormant Company),此操作适用于公司成立后六个月内未开业或停业超过六个月的情况。
- 需提交年度申报表并完成年检,但无需进行税务申报。
- 公司仍需维持合法状态,不可无限期暂停。
- 如未来恢复运营,可随时重新启动。
2. 公司转让(Transfer of Shares)
若公司不再使用,可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公司转卖给第三方,包括部分或全部股权转移。
-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通常为书面形式。
- 提交相关文件至公司注册处备案。
- 需确保公司无债务且已完成所有年检及税务申报。
3. 申请注销(Strike Off)
若公司彻底不再使用,可主动申请注销,或在未按时履行义务的情况下被自动注销。
- 主动注销:需提交《不反对撤销公司注册通知单》、《完成业务通知单》及注销文件,并确保公司无负债。
- 自动注销:若公司连续多年未进行年检或商业登记更新,可能被政府自动注销。
注意:自动注销可能导致股东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影响未来赴港发展及入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