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限公司董事与股东的主要区别
在成立和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时,了解董事(Director)与股东(Shareholder)之间的区别非常重要。虽然两者都对公司运营有影响,但他们的角色、权利和责任各有不同。
1. 定义与法律地位
- 董事:是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决策的人员,通常由股东任命,并对公司的运营负有法律责任。
- 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之一,持有公司股份,享有分红权和其他相关权益。
2. 年龄要求
- 董事:必须年满18岁,且无犯罪记录或其他限制条件。
- 股东:没有年龄限制,任何合法个人或实体均可成为股东。
3. 责任与义务
- 董事:承担公司经营的法律责任,包括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财务报告和税务规定。董事通常不承担个人债务责任。
- 股东:一般不参与公司日常管理,但需承担公司亏损的风险,即以其所持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4. 权利与职责
- 董事主要职责包括:
- 召开股东大会并执行决议;
- 制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 决定公司注册资金增减;
- 管理公司财务及银行账户;
- 代表公司进行融资和借款。
- 股东主要权利包括:
- 获得股息分红;
- 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权;
- 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份;
-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 选举或罢免董事并决定其薪酬。
总之,董事负责公司的实际运营和管理,而股东则是公司的所有者,拥有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和收益权。在实际操作中,一个人可以同时担任董事和股东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