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限公司注册名称的注意事项

在香港注册有限公司时,公司名称的选择至关重要。以下是一些关键的注意事项,帮助您确保公司名称符合规定并顺利通过审核。

  • 中文名称必须使用繁体字: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的规定,公司中文名称不能使用简体中文,必须为繁体字。
  • 中英文名称可同时使用:公司名称可以是中文和英文或字母组合的形式,但不允许仅使用中文或仅使用英文。
  • 英文名称必须以“Limited”结尾:根据《公司条例》第102条,英文名称的最后一个词必须是“Limited”,而非“Ltd”或其他形式。
  • 名称查询需使用繁体中文或英文:在进行公司名称查询时,输入的语言必须为繁体中文或英文,否则系统可能无法正确识别,导致查询结果不准确。
  • 名称不得与现有公司重复:如果名称与已注册的公司名称相同,或与政府机构、公共组织等名称相似,将无法注册。
  • 名称中的部分词汇可忽略:在判断名称是否重复时,某些常见词汇如“Company”、“Co.”、“Ltd.”、“&”等可以忽略,但需注意特殊字符和大小写。
  • 名称与业务范围无关:公司名称不受经营范围限制,但若包含“银行”、“保险”、“大学”等特定词汇,需额外申请相关牌照。
  • 建议同时注册中英文名称:虽然公司名称可以只用中文或英文,但为了方便银行开户和日常运营,建议同时注册中英文名称。

选择合适的公司名称不仅有助于品牌建设,也能避免后续的法律和行政问题。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专业顾问以确保名称符合所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