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的规定,所有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均需备存一份“重要控制人登记册”(Register of Significant Controllers)。这项规定旨在提高公司透明度,防止洗钱、恐怖融资等非法活动。

什么是重要控制人登记册?

该登记册记录了对公司具有重大控制权的个人或实体信息,包括:

  • 自然人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至少25%股份或投票权的个人。
  • 法人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公司或其他法律实体。
  • 其他控制人:通过合同、协议或其他方式对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的实体或个人。

为何必须备存该登记册?

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的主要原因包括:

  • 合规要求:根据《公司条例》第12A条,所有公司必须在注册后14天内向公司注册处提交登记册,并持续更新。
  • 增强透明度:有助于监管机构和公众了解公司的真实控制结构,提升企业信誉。
  • 防范金融犯罪:减少利用公司进行洗钱、逃税或欺诈的可能性。

未遵守的后果

若公司未能按要求备存或更新重要控制人登记册,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 罚款:每项违规行为最高可被罚款HK$10,000。
  • 刑事责任:相关责任人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 声誉受损:影响公司形象及与合作伙伴的信任关系。

因此,香港公司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登记册的准确性和及时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