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册政策更新:重要控制人登记要求详解

自2018年3月1日起,香港实施了新的公司注册政策,旨在提高受益所有权的透明度。根据《公司条例》修订案,所有本地注册公司必须保留“重要控制人登记簿”,以确保政府能够有效监管企业结构。

新规定主要影响包括:

  • 所有根据《公司条例》或《旧公司条例》成立的公司均需遵守该规定。
  • 公司必须在指定地址保存重要控制人名册,并允许执法人员随时检查。
  • 违反规定将面临刑事处罚,包括高额罚款及监禁。

哪些公司需要保留重要控制人登记簿?

适用于所有本地注册公司,包括:

  • 有限责任公司
  • 无限责任公司
  • 其他根据《公司条例》成立的公司

注: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可免除此规定。

谁是重要控制人?

重要控制人包括:

  • 对公司有重大控制权的自然人(注册人)
  • 对公司具有重大控制权并作为股东的法人实体(注册法人)

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被视为重要控制人: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5%以上;或持有资本或利润超过25%的权益。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25%以上的表决权。
  • 有权聘任或解聘公司过半数董事。
  • 对公司行使重大影响力或控制权。
  • 对信托或商号的活动施加重大影响,且该信托或商号的受托人或成员符合上述条件之一。

重要控制人登记簿的内容要求

公司必须以中文或英文保存重要控制人名册,内容应包括:

  • 每位重要控制人的详细资料
  • 相关变更信息

此外,公司还需指定一名代表,协助执法部门进行核查。该代表可以是:

  • 公司股东、董事或雇员(需为香港居民)
  • 会计师、律师、信托公司或持牌公司服务提供者

如未按规定执行,公司及其负责人可能面临最高$300,000罚款及监禁6个月至2年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