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注册公司时,虽然整体上名称选择较为自由,但仍需遵守相关法律和规定。以下是香港公司起名的主要限制:

1. 名称重复限制

  • 不可与已注册公司名称重复。 香港公司注册处(CR)会检查名称是否已被使用。
  • 名称中若包含“Limited”、“Ltd”或“Company Limited”,则必须符合《公司条例》的规定。

2. 禁止使用特定词汇

  • 不得使用可能引起误解的词汇,例如“Bank”、“Insurance”、“Trust”等,除非获得相关机构批准。
  • 禁止使用涉及政治、宗教、色情或不道德内容的词语。

3. 名称长度与格式要求

  • 名称通常不得超过25个字符(包括空格和标点符号)。
  • 不能以数字开头,但可以包含数字。

4. 特殊行业名称要求

  • 如公司从事金融、保险、医疗等行业,可能需要额外的牌照或审批。
  • 部分行业名称需经政府相关部门核准。

5. 公司类型标识

  • 有限公司名称通常需以“Limited”或“Ltd”结尾。
  • 非营利组织可使用“Foundation”或“Charitable Institution”等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