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董事的最新资格要求和规定有哪些?
在香港注册一家有限公司时,董事的资格和职责是公司设立和运营中至关重要的部分。了解最新的董事要求,有助于确保公司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顺利运作。
一、董事的基本资格要求
- 年龄要求: 董事必须年满18岁。
- 国籍与身份: 任何国家的合法居民均可担任董事,无国籍限制。
- 公司人数要求: 根据《公司条例》第159(1)条,公司至少需有1名董事,但无上限规定。
二、董事不得担任的情况
以下情形可能导致董事被取消资格:
- 曾犯与公司设立、管理或清盘相关的严重刑事罪行;
- 多次违反公司法规定;
- 在公司清盘过程中发现涉及欺诈行为;
- 曾担任被清盘公司的董事,且被认为不适合再次管理公司;
- 曾犯公司法中的诈骗贸易罪。
三、董事的职权与责任
- 职权限制: 一般情况下,董事不能将权力转由他人行使,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并需书面通知公司并经董事会批准。
- 执行董事: 公司通常不委任执行董事,除非章程另有规定。
- 借款限制: 公司通常不得向董事提供贷款或担保,除非符合以下例外情况:
- 股东会议决议批准借款;
- 在特定情况下,可向董事提供资金用于公司支出;
- 在符合一定标准下,可借款给董事用于购买或改善其唯一或主要居所。
- 薪酬规定: 董事是否获得薪酬,取决于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
- 职责范围: 董事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业务。
- 诚信义务: 董事作为公司的受托人,需遵守诚信原则,以公司利益为重,包括:
- 不得谋取私利;
- 不得以公司名义与自身进行交易;
- 与公司签订合同时应如实披露;
- 涉及个人利益的决策,不得在董事会上投票。
四、董事与股东的关系
董事可以同时担任公司股东,也可以不持有股权,仅担任董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