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注册新政策:重要控制人登记要求详解

自2018年3月1日起,香港实施了新的公司注册政策,旨在提高受益所有权的透明度,并加强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融资活动。根据《公司条例》修订案,所有本地注册公司均需履行重要控制人(Significant Controller)登记义务。

新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 登记义务:所有根据《公司条例》或《旧公司条例》成立的公司,必须在注册地址或指定地点保存“重要控制人登记簿”。
  • 宽限期:自2018年3月1日起,企业有120天的时间完成登记工作。
  • 法律责任:未遵守登记义务的公司及其负责人将面临最高第4级罚款($25,000),并可能每日追加$700罚款。虚假陈述则可处以$100,000至$300,000罚款及监禁6个月至2年。

哪些公司需要保留重要控制人登记簿?

  • 所有本地注册公司,包括有限公司、无限公司等。
  • 例外情况: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可免除此规定。

谁是重要控制人?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25%以上已发行股份或资本/利润;
  • 拥有25%以上表决权;
  • 有权任命或解聘过半数董事;
  • 对公司行使重大影响力或控制权;
  • 对信托或商号施加重大影响,且该信托或商号成员符合上述条件之一。

重要控制人登记簿的内容包括:

  • 每位重要控制人的详细资料;
  • 重要控制人信息的变更记录;
  • 至少一名指定代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 指定代表可以是股东、董事、雇员、会计师、律师、信托公司或持牌公司服务提供者。

新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提升公司治理透明度,同时增强国际监管合作。企业应积极应对,确保合规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