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 strong >,公司名称确实可以使用全英文 strong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 strong >(Companies Registry)的规定,公司名称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包括不能与现有公司名称重复、不能包含敏感词汇等。
全英文公司名称的适用性
- 合法合规:只要符合《公司条例》(第622章)及相关规定,公司可以选择完全以英文命名。
- 商业灵活性:全英文名称在国际业务中更具辨识度,适合跨国企业或面向海外市场的公司。
- 查询方式:如需查询已有全英文公司名称,可通过以下官方或第三方平台进行:
因此,香港允许全英文公司名称 strong >,但需确保名称符合相关法规,并通过官方渠道进行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