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税务局为有财政困难的纳税人提供分期缴税安排,以减轻其短期资金压力。根据最新政策,若纳税人因经济状况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全额缴纳税款,可在缴税期限前向税务局申请分期缴付。
适用范围
- 适用税种:薪俸税、利得税及个人入息课税。
- 适用期间:二○一九/二○课税年度(即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发出的税单)。
- 豁免条件:若纳税人能依期缴交所有分期款项,可获豁免征收附加费。
豁免期限
附加费豁免期以税单的缴税期限日起计,最长不超过一年。
不适用情况
- 离港前需清缴税款的人士:该类纳税人不适用于此豁免安排。
- 物业税纳税人:仅限于薪俸税、利得税及个人入息课税的纳税人。
如需进一步了解申请流程或相关细节,请访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税务局官网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