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董事的最新资格要求和职责
在香港成立有限公司时,董事的角色至关重要。了解最新的董事资格要求、职责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有助于确保公司合规运营并避免潜在法律风险。
一、董事资格要求
- 年龄要求: 董事必须年满18岁。
- 国籍要求: 任何国家的合法居民均可担任董事,无需为香港居民。
- 数量要求: 根据《公司条例》第159(1)条,公司至少需有一名董事,但无上限规定。
二、董事禁止任职的情形
以下情形可能导致董事被法院裁定不得继续任职:
- 曾犯与公司设立、管理或清盘相关的严重刑事罪行;
- 多次违反公司法规定;
- 在公司清盘过程中发现涉及欺诈行为;
- 曾担任被清盘公司的董事,被认为不适合再管理公司;
- 曾犯公司法中的诈骗贸易罪。
三、董事的权利与限制
- 权利转移: 一般情况下,董事权利不可由他人代理,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并需书面通知公司并经董事会批准。
- 执行董事: 公司通常不得委任执行董事,除非章程另有规定。
- 借款限制: 公司一般不得向董事提供贷款或担保,除非满足以下条件:
- 股东会议决议同意借款;
- 在特定情况下,可向董事提供资金用于公司支出;
- 符合某些标准下,可借款给董事用于购买或改善其唯一或主要居所。
四、董事薪酬
董事薪酬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决定。
五、董事职责
- 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业务运作;
- 遵守诚信原则,以公司利益为重。
六、董事诚信义务
董事作为公司的受托人,需遵守以下诚信准则:
- 不得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 不得以公司名义与自身进行交易;
- 与公司签订合同时应向董事会披露相关信息;
- 涉及个人利益的决策,不得在董事会议上投票。
七、董事与股东身份关系
董事可以同时担任公司股东,也可以仅担任董事而无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