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有限公司(修订)条例》,自2018年3月1日起,所有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均需准备并存档重要控制人登记册(SCR)。该政策旨在提升公司实益所有权的透明度,并履行香港在反洗钱及反恐融资方面的国际义务。
为什么需要准备重要控制人登记册?
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的设立主要是为了确保公司治理的透明性,防止被用于非法活动。通过明确公司的实际受益人,监管机构可以更好地追踪资金流动和企业控制结构。
重要控制人登记册需要提供哪些信息?
- 重要控制人的姓名
- 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码
- 地址
- 成为控制人的日期
- 对公司的控制性质(如股权、表决权等)
哪些执法部门可以查阅重要控制人信息?
以下机构有权随时查阅SCR:
- 有限公司注册处
- 香港海关
- 香港金融管理局
- 香港警务处入境事务部
- 税务局
- 保险业监督局
- 廉政公署
-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如何确定谁是重要控制人?
满足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士可被认定为重要控制人: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25%以上的股份
- 直接或间接拥有公司25%以上的表决权
- 有权任命或罢免公司多数董事
- 对公司的重大影响力或控制权
- 实际控制非法人实体(如合伙企业)的活动,且该实体未独立注册
如何获取相关政策法规?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相关法规:
什么是指定代表?谁可以担任指定代表?
每家有限公司必须指定一名自然人作为指定代表,负责向执法机关提供SCR信息。指定代表可以是:
- 公司股东
- 公司董事
- 公司雇员
- 持牌会计专业人士
- 持牌法律专业人士
- 持牌信用证服务提供者
- 获授权的服务提供商
如果没有重要控制人,是否仍需准备SCR?
是的。即使公司没有重要控制人,也必须提交一份声明说明这一点。
未按规定准备SCR会有什么后果?
未遵守规定将构成刑事犯罪,最高可处以第四级罚款(即港币25,000元),每日额外罚款700元。若提供虚假信息,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至30万元,并监禁6个月至2年。
SCR应存放在哪里?如何更新?
SCR应存放于公司注册办事处或香港的其他地点。如地址变更,须在15天内通知公司注册处。若发现新的重要控制人,须在7天内书面通知,并在一个月内完成登记。
SCR记录的保存期限是多少?
所有与重要控制人相关的记录应在该人不再担任控制人后保存6年,方可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