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限公司若控股内地公司,其盈利是否需要缴税取决于利润来源及税务安排。以下为详细说明:

1. 香港与内地的税务管辖权

根据《香港和内地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香港只对来自香港本地的利润征税。若香港有限公司在内地获得的利润,例如通过控股内地公司取得的股息或转让收益,需视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缴税。

2. 香港有限公司在内地盈利的税务处理

  • 利润来源于内地: 若香港有限公司通过控股内地公司获得利润,且该利润源自内地,则需按内地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 利润来源于海外: 若香港有限公司的利润主要来自海外,且没有在内地开展实际业务,通常不需要在内地缴税。

3. 股权转让收入的税务处理

对于香港居民或企业在内地转让股权所获得的收益,其税务归属依据以下原则:

  • 非营业性收益: 若股权转让不属于营业收入,且不涉及内地房地产或持有超过25%的内地公司股权,一般由香港征税。
  • 涉及内地资产或高比例持股: 若股权转让涉及内地房地产或持有内地公司25%以上股权,内地和香港可能同时拥有征税权,但可通过抵免机制避免双重征税。

4. 税务申报要求

即使香港有限公司未产生应税利润,也需履行年度税务申报义务。具体包括:

  • 零业务申报: 若公司无实际经营,可进行零业务申报,无需提供核数报告。
  • 离岸免税申报: 若公司仅从事离岸业务,且无香港客户、无资金往来或货物进出,需提交会计资料并申请离岸免税。

5. 核数与税务申报流程

香港有限公司需聘请持牌核数师进行年度核数,并出具离岸业务声明,以证明公司利润来源于海外,从而申请免税。

综上所述,香港有限公司控股内地公司盈利是否需要缴税,取决于利润来源及税务安排。建议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咨询专业税务顾问,确保合规申报。